来源 ;北京税网
一、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制作
《税务处理决定书》是税务机关对各类税务违法行为在认真进行审理后,依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作出处理决定的一种法律文书。
1.《税务处理决定书》包括的内容:
①被检对象名称;
②查结的违法事实及违法所属期限;
③税务处理法律依据;
④税务处理决定;
⑤告知被处理对象申请复议权或者诉讼权;
⑥作出处理决定的税务机关名称及印章;
⑦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
⑧税务处理决定文号;
⑨如果有附件,应当载明附件名称及数量。
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税务机关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在认真进行审理之后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一种法律文书。
(一)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应注意的事项:
达到审理标准的涉税案件在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审理部门应以本机关的名义告知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权、申辩权,达到听证标准的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审理部门在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向当事人告知给予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组织听证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不符合听证条件或者当事人放弃听证权的除外。
(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的内容:
①被处罚对象的名称;
②违法事实;
③处罚依据;
④处罚决定;
⑤告知事项;
⑥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名称及印章;
⑦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⑧该处罚决定书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