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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和规范税务稽查行政执法体系的措施  


来源: 辽宁税务网      
  
   (一)加快税收立法进程 
  一是依据《宪法》、《立法法》,加快税收基本法的立法进程,使税收基本法与《税收征管法》互为补充,形成税收管理和税收执法较为全面的法律体系;二是针对目前单行法规中主体税种的法律位阶较低的状况,提高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主体税种的法律位阶,规范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征纳行为;三是全面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明确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执法依据位阶,原则上省以下税务机关无权下发对纳税人有强制性、处罚性和约束力的文件,并尽快形成完整的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高层次部门规范性文件系列。 
  (二)抓好税务稽查队伍建设 
  1.坚持正面教育,强化思想素质建设,使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正确的思想政治信念。要强化法律意识和道德教育,把依法办案、坚持职业操守和社会道德教育作为税务稽查队伍正面教育的基调,使稽查人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勤政。要提高税务稽查干部的法制纪律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确保税务稽查队伍纪律严明,政令畅通。 
  2.抓好综合素质培养,提高队伍执法能力。一是进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特别是《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使税务稽查人员准确熟练地掌握各项法律法规和税收各项政策,牢固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观念。二是注重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的提升,创新培训方式,实施全员培训。特别要重视财会知识、税收稽查业务规程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培训,通过开展业务竞赛和典型案例分析,不断提高稽查人员业务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业务素质不高而造成的税务案件处理不当的现象发生。开展“打造学习型税务稽查。做学习型稽查干部”的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税务稽查队伍的综合素质。以此提高执法水平。保证办案质量。三是实施执法资格证制度和综合素质考核制度,真正建立起税务稽查人员的准入制和正常的流动机制。四是不断增加对税务稽查技术的投入。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及其他现代化的办案设备,切实为保障案件质量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 
  3.推行稽查业务公开制度。一是提高税务稽查执法的透明度。采用分阶段或定期解剖案例、定期抽查案卷等方法,结合稽查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从选案环节开始对稽查工作进行全方位考核,将稽查执法行为置于监督制约机制之下。通过案头考核及实地考核,剖析案例、抽查案卷、检查调账凭证通知、谈话记录、税务处理决定书、文书送达等程序办理文书和资料证据,提高稽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程序的合法性。同时考核立案率、查结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复查差错率等,考察稽查人员的执法水平。二是加强重大案件审理。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议、集体定案,各级审理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统一制定案件处罚标准,规范对案件的处罚尺度,体现稽查工作“执法公平、办事公正、处事公心”。 
  (三)建立严密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 
  1.狠抓制度落实,建立健全稽查岗责体系和办案业务流程。严格按照稽查“四个环节”分离制度设置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以责定岗,加强岗位衔接,实现岗位之间的协调运转,切实做到选案不查、查案不审、审案不执行,使各环节分工负责、互相制约。 
  2.建立税务稽查考核体系和奖惩保证体系。也就是要把稽查岗责体系和办案业务流程与考核奖惩体系结合起来。只有岗责体系和办案业务流程而没有考核奖惩体系,则推行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仍是一纸空文;一是推行首查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培养专家型的稽查员,充分发挥主办稽查员的办案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其荣誉感和责任感。二是严格责任的考核和认定,尽快制订统一的税务稽查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和税务稽查绩效考评标准,建立科学、完善的评议考核体系。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稽查案件通报、评议、奖惩等制度,并把制度落实到位,使责任追究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四是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跟踪案件办理流程,同时赋予内部考核人员一定的权限,使其能够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对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随时检查和动态跟踪监督。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办案程序和办案效率,确保程序公正,实现实体公正。 
  3.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执法监督检查的内容是税务稽查机关及其稽查人员是否依法行政。主要是针对稽查机关和稽查人员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稽查质量、稽查程序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目的在于确保税务稽查权的正确运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执法监督检查具有直接、及时、灵活的特征。直接就是可以对稽查人员进行直接检查,无须预告;及时就是可以在税务稽查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检查;灵-活就是检查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抽查,可以重点检查,也可以自查,既可以对稽查案卷资料检查,还可以延伸到企业检查。行政执法检查可由税务机关内部的法规部门和监察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同时要建立健全一整套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制定完善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规程,明确工作的方式、程序、内容、项目,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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