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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国税局开展低税负企业调查分析 


    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1日电 今年3月至5月份,山东省济南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全面开展了低税负企业调查分析,调查企业1400户,检查税款3517 万元,入库税款2530 万元,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755万元,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促进了依法治税、规范了税收秩序、公平了税收负担,增加了税收收入。该局在排查疑点的基础上,结合开发区实际,突出特点,确立了四项重点,作为主攻方向。 

    一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抵扣形成滞留票为切入点,对税负率偏抵的商业企业调查有突破。通过调查,发现低税负的商业企业利用增值税进项发票“三不”的现象较多,即“不认证、不抵扣、不入账”,并设置两套账隐瞒收入致使税负偏低。目前,共计发现18户企业,涉及票面金额3464万元,税款589万元。 

    二是以清理“区内注册、区外经营”为重点,税收优惠政策规范落实上有突破。该局严格执行“双高”(在国家级高新区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共对75户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进行了调查清理,发现注册地址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告的四至范围之内,实际经营地址在区外的有4户企业,补交企业所得税 184万元。 

    三是以关联企业转让定价调查为着力点,涉外企业反避税有突破。根据涉外企业较多的特点,该局选取了利用关联企业交易避税的两个疑点企业。经过多次举证和取证,确定了某公司的合理利润,通过反复磋商,共调整应纳税所得额4473万元,补缴所得税320万元。这项工作填补了多年来反避税没有查补税款的空白。 

    四是以强化核定征收为抓手,个体双定纳税人定额管理有突破。针对该局个体定税在全市比较低的现状,组织重点力量,集中时间,对个体业户重新组织了税额核定,共对120多户纳税人调整了定额,每户平均定额为354元,比去年每户增加134元,其中原未达到起征点的20户通过调整,重新核定了税款。 
 
    来源:江苏国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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