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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地税稽查局实行“税务稽查约谈”有成效

  
    通海县地税稽查局自今年推行“税务稽查约谈”办法以来,严格按照《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约谈办法(试行)》的规定,有针对性地对部分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税务稽查约谈”。   
    一是根据全县各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特点、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情况,对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交给地税机关的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代扣代缴税款报表等资料进行选案分析,筛选出有涉税疑点的企事业单位,以事前预先约谈的方式,按照稽查程序实施 “税务稽查约谈”,并就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辅导、宣传,要求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自查自纠;二是以尊重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前提,以优化服务为主线,以规范执法为重点,对筛选出的单位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严格区分处理,督促其及时自行补缴应缴而未缴的税款,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稽查工作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通过约谈,为纳税人提供了自查自纠的机会和政策帮助,充分体现了稽查业务公开和执法公开,增强了稽查执法的透明度,促进了地税机关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征纳互动,营造了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环境。到目前为止,通海县地税稽查局共查补入库税款23.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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